戰後內政

** 標題及下文所指的「戰後」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戰後 **


一. 美國

戰債問題

        協約國在戰時和戰後都不斷向美國借款,總數達百億美元,英、法等國根本無力償還,原想以德國的賠款還債,但德國亦無力賠款,各國於是要求美國削減戰債。

        美國認為戰債與賠款不能混為一談,而且各國在戰後均補充軍備,不是無力還款,於是拒絕各國要求,向英、法討債,英、法向德國賠款,德國向美國借款賠償予英、法,英、法即用來還債,形成「美金旅行」。

美國的經濟大恐慌

原因:

  1. 美國的生產力超過其消費力,市民購買力弱,商業制度漸趨崩潰。

  2. 各國提高關稅,美國貨物在國際市場大受打擊。

  3. 美國政府的信貸太濫,投機風氣熾盛,股票與資產之表值遠在實際價值之上。

  4. 世界各國從事復興建設,經濟不景的浪潮輾轉波及美國。

經過:

        1929年10月,紐約華爾街股市急跌,商業蕭條,物價低落,工廠倒閉,失業人數高達1200萬,並迅影響至歐州,以德國受害最深。

對戰債的影響:

  1. 1931年美國總統胡佛得到協約國的同意,賠款及戰債一律緩付一年。

  2. 1932年德國與協約國簽訂「洛桑公約」,將賠款總數減為30億馬克,同時約定對美戰債未解決前暫不批准「洛桑公約」。

  3. 結果:賠款與戰債問題糾纏不清,最後不了了之。

羅斯福(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)的新政

  1. 目的:

    他推崇英國凱恩斯之經濟學說,認為美國經濟危機發生的原因在於整個社會的生產和消費失調,因此把新政的方針訂為「救濟、復興與改革」(relief, recover and reform)。

     

  2. 措施:
    1. 政府提供各種援助,補助和推行各種事業,製造更多就業機會;
    2. 撥款14億5千萬救儕失業工人;
    3. 通過社會保險法,發放救濟金予年老、殘廢及貧苦無助的人;
    4. 建立嚴格的銀行琵監管制度,大量貸款以穩定金融;
    5. 放棄金本位制,使美元貶值,造成溫和的通貨膨脹,刺激則外資;
    6. 禁止黃金儲蓄和出口,發行紙幣;
    7. 限制農業生產,恢復戰前的農產品價格;
    8. 訂定慎密的股票管理和證卷交易辦法;
    9. 設立農業安全局,指導農民耕作;
    10. 實施經濟及農業復興計畫;
    11. 准許工人組織工會,並設立勞工關係局,仲裁勞資糾紛。

       

  3. 成就:
    1. 使美國度過1933至1937年的經濟危機;
    2. 1940年,二次世界大戰爆發,美國成為民主國家的兵工廠,生產迅速超越1929年的水平。

二. 法國

經濟困難

  1. 法國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主要戰場,故受到嚴重的破壞。
  2. 法國的戰債數目龐大,德國又無力賠款,因此曾經與比利時出兵佔領德國的魯爾區,可措得不償失;
  3. 法國曾在戰前大量借款予俄國興建西伯利亞鐵路,但俄國十月革命後的新政府拒絕承認沙皇時代的外債。

經濟重建

  1. 從德國收回亞、洛兩省,它們都是鐵、煤、鉀的重要產區,對工業改進幫助極大。
  2. 1926年,法國政府改革稅制,使早期的公債得以解決,而法國的工、農業亦有所進展
  3. 政府制定的勞工法例及社會福利制度均有助經濟重建。

政治

  1. 政黨林立,內閣常以聯盟方式出現。
  2. 法國的共產主義者追隨國際共產主義的路線,資產階級因恐怕共產主義而支持右傾的保守思想。

三. 英國

經濟

        戰後經濟困難,外債累累,商業蕭條,工廠倒閉,失業人數激增;1922年略有好轉,1929年的美國經濟恐慌,嚴重打擊,1931年才開始恢愎繁榮。

政治

  1. 自由黨逐漸衰退及分裂,工黨勢力日增,形成工黨與保守黨角逐的局面。
  2. 1918與1928年,政府兩度頒佈法令,擴大選舉權,凡年滿20歲者均有選舉和被選舉權。

與自治領關係的改善

  1. 成立不列顛國協

    1926年的帝國議會宣佈自治領(加拿大、紐芬蘭、南非聯邦、新西蘭)與大不列顛本國地位完全平等,同為大不列顛國協中的一分子,以英王為元首,自治領在外交上享有大部分自主權,內政完全自主。

     

  2. 愛爾蘭問題

    1921年,英國承認愛爾蘭為自由邦,地位與自由領平等,而北愛爾蘭仍由英國統治。